1.交叉過敏反應:對其他擬交感胺如苯丙胺、麻黃堿、腎上腺素、異丙腎上腺素、去甲腎上腺素、奧西那林、間羥異丙腎上腺素過敏者,可能對本品也異常敏感。
2.下列情況慎用:嚴重動脈粥樣硬化、心動過緩、高血壓、甲狀腺功能亢進癥、糖尿病、心肌病、心臟傳導阻滯、室性心動過速、周圍或腸系膜動脈血栓形成等患者。
3.治療期間除應經(jīng)常測量血壓外,須根據(jù)不同情況作其他必要的檢查和監(jiān)測。
4.防止藥液漏出血管,出現(xiàn)缺血性壞死。
5.運動員慎用。
動物試驗發(fā)現(xiàn)有胎兒毒性,妊娠晚期或分娩期間使用,可使子宮的收縮增強,血流量減少,引起胎兒缺氧和心動過緩。故孕婦在非必要時應避免使用。
1.先用α受體阻滯藥如酚妥拉明、酚芐明、妥拉唑林、吩噻嗪類等后再給藥時,可減弱本品的升壓作用。
2.與全麻藥(尤其是環(huán)丙烷或鹵代碳氫化合物)同用,易引起室性心律失常;也不宜將本品加入局麻藥液中用于指趾末端,以避免末梢血管極度收縮,引起組織壞死潰瘍。
3.與降壓藥同用,可使降壓作用減弱。
4.與胍乙啶同用,可降低胍乙啶的作用,并使本品的升壓作用增效。
5.與催產(chǎn)藥同用,可引起嚴重的高血壓。
6.與單胺氧化酶(MAO)抑制劑同用,可使本品的升壓作用增強,在使用MAO抑制劑后14天內(nèi)禁用本品。
7.與擬交感神經(jīng)藥同用,可使這類藥潛在的不良反應容易顯現(xiàn)。
8.與甲狀腺激素同用,使二者的作用均加強。
9.同用三環(huán)類抗抑郁藥本品升壓作用增強。
10.與硝酸鹽類同用,可使本品的升壓作用與硝酸鹽類的抗心絞痛作用均減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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